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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生態環境局
行政處罰決定書
惠市環罰〔2019〕2號
惠州寶柏包裝有限公司: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13006178966017
住 所:惠州市惠環仲愷科技大道馬過渡華寶工業區
法定代表人:朱偉光
我局于2019年4月24日對你(單位)所涉的環境違法一案予以立案調查,現已審查終結。
一、環境違法事實和證據
2019年4月26日,我局執法人員對你(單位)進行了現場檢查和調查核實。經查,你(單位)于1992年4月注冊成立,注冊資本約1471萬美元,系有限責任公司(臺港澳法人獨資),主要從事食品塑料薄膜軟包裝材料的生產。生產工藝流程:原材料→印刷→復合→分切→制袋→包裝→成品,主要生產設備有復合機:無溶劑復合機1臺(型號L131),老干式復合機1臺(型號型號L133),雙擠復合機1臺(型號L141),干法復合機1臺(型號L134),新干法復合機1臺(型號L136) ,三層復合機1臺(型號L137);印刷機思佳維八色印刷機1臺(型號P111),七色印刷機1臺(型號P112),思佳維九色印刷機1臺(型號P114),印復連線機1臺(型號P115),陜印200米九色印刷機1臺(型號P116),陜印300米九色印刷機1臺(型號P117)。在生產過程中印刷、復合工序所產生的廢氣經過處理設施處理后外排環境。你(單位)于2016年9月27日通過仲愷高新區環保分局VOCs廢氣治理設施整改驗收。辦理有《廣東省污染物排放許可證》(許可證編號:4413052015022302),有效期2019年1月16日至2019年12月31日;排污種類包括廢氣。
根據惠州市環境保護監測站2019年4月19日出具的《監測報告》[(惠)環境監測(污-氣)字(2019)第056號]顯示:你(單位)2019年4月10日P116#印刷燃燒床排放口總VOCs檢測結果為142mg/m3,超標0.2倍;復合1#排放口總VOCs檢測結果384mg/m3,超標2.2倍;P117#印刷燃燒床排放口總VOCs檢測結果262mg/m3,超標1.2倍;P114#印刷燃燒床排放口總VOCs檢測結果235mg/m3,超標1.0倍。你(單位)超標準排放大氣污染物,屬于環境違法行為。2019年4月25日,我局下達了《惠州市生態環境局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惠市環違改〔2019〕13號】,責令你(單位)立即改正違法行為。
以上事實,有2019年4月26日現場檢查(勘察)筆錄和現場照片(圖片、影像資料)證據、2019年4月26日對陳海峰的調查詢問筆錄、惠州市環境保護監測站2019年4月19日出具的《監測報告》[(惠)環境監測(污-氣)字(2019)第056號]、《惠州市生態環境局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惠市環違改〔2019〕13號】、《廣東省污染物排放許可證》(編號:4413052015022302)、《惠州市環境保護局仲愷高新區分局關于同意惠州寶柏包裝有限公司通過VOCs廢氣治理設施整改驗收意見的函》(惠仲環函〔2016〕303號)、廢氣處理設施工藝流程圖、2019年4月9日廢氣處理設施運行記錄、仲愷高新區建設項目環保備案登記表(仲環備案〔2016〕1046號)、惠州寶柏包裝有限公司主要設備清單等證據為證。
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條的規定。
我局于2019年7月19日告知你(單位)違法事實、處罰依據和擬作出的處罰決定,并告知你(單位)有權進行陳述、申辯和聽證的權利。你(單位)未提出陳述、申辯意見,放棄聽證權利。以上事實,有我局的《行政處罰事先(聽證)告知書》(惠市環罰告〔2019〕11號)和《送達回證》為證。
二、行政處罰的依據、種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條和《惠州市環境保護局主要環境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裁量標準(2018年版)》參照表第20項的規定,我局決定對你(單位)處人民幣壹拾陸萬元罰款(¥160,000)。
三、行政處罰決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一)關于罰款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罰款決定與罰款收繳分離實施辦法》的規定,你(單位)應于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持《非稅收入罰款通知書》到銀行將罰款繳至指定賬戶或持銀聯儲蓄卡到我局政策法規科辦理繳款事項(繳納罰款后,務必將繳款收據第四聯送回我局政策法規科備案)。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繳費咨詢電話:0752-2167963)。
(二)關于環境行政執法后督察
我局監察分局將對你(單位)改正違法行為和履行處罰決定的情況實施環境行政執法后督察。你(單位)應于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將改正違法行為和履行處罰決定的情況書面報告我局監察分局。
四、申請復議或者提起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如不服上述行政處罰決定,你(單位)可在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廣東省生態環境廳或者向惠州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依法向惠州市惠城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不停止行政處罰決定的執行。
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我局將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惠州市生態環境局
2019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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