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惠州市生態環境局行政處罰決定書 惠市環罰〔2022〕24號 惠州市潔威惠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惠陽區新圩鎮南坑村水徑村小組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劉偉杰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91441303MA539EMB60 一、環境違法事實和證據 2022年7月6日,我局執法人員到你公司進行現場檢查,對鍋爐廢氣處理設施排放口進行采樣監測。根據7月7日廣東省惠州生態環境監測站出具的《監測報告》顯示,參照廣東省地方標準《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765-2019),你公司鍋爐廢氣排放口所測項目中氮氧化物超標0.6倍。你公司超標排放大氣污染物屬于環境違法行為。 以上事實有惠州市生態環境局2022年7月6日現場檢查筆錄、現場檢查照片(影像資料)、7月14日調查詢問筆錄、廣東省惠州生態環境監測站2022年7月7日出具的《監測報告》、我局下達的《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惠市環違改[2022]7號)和近2年惠陽分局下達的處罰決定書等證據為證。 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條規定。 2022年9月15日,我局向你(單位)下達了《行政處罰事先(聽證)告知書》(惠市環罰告〔2022〕15號),你公司于9月20日簽收,并于9月22日提交了陳述申辯書,請求免予處罰或從輕處罰,提出的申辯內容主要有:1、我公司主觀上不存在故意違規排放大氣污染物的違法動機,檢測時屬于鍋爐整改調試期間,且鍋爐使用燃料為生物質成型燃料,燃料供貨廠家提供的燃料檢測報告表明符合環保要求。2、在我公司收到惠陽分局下發的6月22日廢氣監測超標通知后,立即進行整改,且惠陽分局于7月27日對鍋爐廢氣采樣,監測達標。3、我公司于6月22日更換鍋爐布袋、且今年前三季度自行監測鍋爐廢氣監測達標,日常也加強環保管理工作。4、我公司受疫情影響,經營困難。根據你公司提出的申辯意見,經復核,你公司未提供足以推翻超標事實認定的充分證據,我局決定不予采納上述陳述申辯意見。 你公司于9月27日在《惠州日報》進行了公開道歉和守法承諾,聲明對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認定的違法事實等均沒有異議,誠懇接受和執行處罰決定。 二、行政處罰的依據、種類及其履行方式和期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條第二項和《廣東省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規定》裁量標準,裁量起點為10%,超標因子數目1個(裁量權重0%),排放B類大氣污染物(除揮發性有機廢氣)(裁量權重8%),排放口所在區域為一般區域(裁量權重0%),超標3倍以下(裁量權重2%),近兩年同類違法行為情況共3次(裁量權重9%),計算罰款金額=29%×100萬。經局案審會集體討論決定,鑒于你公司主動公開道歉并作出環保守法承諾,根據《廣東省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規定》裁量標準第14條規定從輕處罰情形,按照降低30%罰款,我局決定對你公司處人民幣貳拾萬三千元罰款(¥203,000)。 你(單位)應在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持本決定書到惠州市生態環境局政策法規科領取《非稅收入罰款通知書》,將罰款繳至指定銀行和賬號(詳見《繳費需知》,繳納罰款后,應到繳款銀行開具廣東省非稅收入電子票據)。到期不繳納罰款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七十二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每日按罰款數額的3%加處罰款,加處罰款的數額不超出罰款的數額。 三、申請復議或者提起訴訟的途徑和期限 你(單位)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惠州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個月內依法向惠城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不停止行政處罰決定的執行。 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本處罰決定的,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聯系單位:惠州市生態環境局 聯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區三新北路31號市民服務中心7號樓 聯系電話:0752-2167272 郵政編碼:516003 惠州市生態環境局 2022年10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