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心人民醫院:
你單位《關于惠州市中心人民醫院請求實施正式停車收費的函》(惠市心醫函〔2018〕107號)收悉。經研究,現就有關問題批復如下:
一、鑒于你院停車服務費試行期間取得的良好效果,同意你單位按原收費標準繼續執行(詳見附件)。
二、車輛停放時間不足60分鐘的免費,超過60分鐘的按照規定標準收費。
三、對看病及接送病人看病的車輛,憑該院當天門診或住院有關憑證(當天收費票據、住院押金票據等)免收機動車停放服務費。
四、對軍警車輛、實施救助的其他醫院救護車輛、市政工程搶修車輛以及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當免費的車輛免收機動車停放服務費。
請你單位嚴格執行收費公示制度,將批準文件、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免費時段和停車優惠等信息在收費處顯著位置進行公示,自覺接受社會群眾和政府職能部門的監督。
附件:惠州市中心人民醫院機動車停放服務收費標準表
惠州市發展和改革局
2018年9月28日
(聯系人:朱俊銘,電話:2818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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