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價〔2006〕39號
關于調整市區(惠城區)公共汽車票價的通知
惠州市公共汽車總公司:
你司送來《關于盡快調整公共汽車票價的請示》等資料悉。根據市政府《關于同意調整市區(惠城區)公共汽車票價的批復》(惠府辦函[2006]38號)精神,現將調整市區(惠城區)公共汽車票價及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無人售票空調車從1元/人次調整為2元/人次。
二、有人售票空調車起步價從1元/人次調整為1.5元/人次,起步價可乘坐三段(每段約3公里),乘坐三段后每多乘一段增加0.5元,依此類推。
三、非空調車票價(包括無人售票和有人售票)不調整。
四、持IC卡乘坐無人售票空調車享受優惠,優惠后票價為:中小學生1.2元/人次(6折),成人(普通乘客)1.6元/人次(8折)。
五、對持“殘疾證”的盲人、持“革命軍人傷殘撫恤證”者和“老人優待證”者仍實行市區免費乘車,并按新《軍人撫恤優待條例》的規定,對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殘廢軍人證》的殘廢軍人乘坐長途公共汽車減免正常票價的50%。65歲以上老年人優待證的制發工作,具體由市老齡委確定名單,交市公用事業局和你司制作優待證,然后由市老齡委發放。
六、對市區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居民乘車給予優惠。依據《惠州市區最低收入居民優待暫行辦法》的有關精神,對市區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居民乘車按正常票價的50%給予優惠。具體辦法由市民政局、公用事業局等相關部門制訂報市政府批準執行。
七、自2006年4月1日起取消公共汽車月票制度。
八、本次公共汽車票價的調整自2006年3月15日起執行。請你司做好公共汽車票價明碼標價和宣傳解釋工作,在票價執行過程中,有何問題請及時向我局反映。
二OO六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