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城市燃氣發展有限公司:
根據《省發展改革委關于降低廣東省天然氣管網有限公司管道運輸價格的通知》(粵發改價格〔2018〕385號)要求,結合惠州市城市燃氣發展有限公司(下稱:市燃氣公司)委托省管網公司代輸氣源的比例,現調整我市市區(指惠城區和仲愷區,下同)管道天然氣價格。
一、我市市區居民用氣價格實行聯動,每立方米平均下調0.03元。調整后價格為:
各檔價格(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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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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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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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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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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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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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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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市燃氣公司供氣的工業和商業用戶用氣最高限價由4.7元調整為4.67元/立方米。其中市燃氣公司為了配合我市進一步降低企業用氣成本,讓用氣企業享受改革紅利,工業用戶氣價在降低管輸費0.03元/立方米的基礎上,每立方米再額外下調0.1元,即4.57元/立方米。
三、市燃氣公司供氣的公福機構用戶用氣價格由每立方米4.08元下調為每立方米4.05元。
四、上述價格從2018年7月1日(8月抄見表)起執行。
附件:《省發展改革委關于降低廣東省天然氣管網有限公司管道運輸價格的通知》(粵發改價格〔2018〕385號)
惠州市發展和改革局
2018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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