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讀】:惠城區巡游出租汽車運價調整政策解讀
惠州市交通運輸協會、惠城中心區各出租汽車經營企業: 為促進巡游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保障市民出行要求,經市政府批準,決定調整惠州市惠城區巡游出租汽車運價,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巡游出租汽車運價 (一)起步價:一類車(豐田銳志)起步價仍執行原標準8元/公里,不作調整;二類車(桑塔納、比亞迪等)起步價由7元/2公里調整為8元/2公里。 (二)公里運價:一類車(豐田銳志)公里運價仍執行原標準2.7元/公里,不作調整;二類車(桑塔納、比亞迪等)公里運價由2.4元/公里調整為2.6元/公里。 二、增設春節期間附加費。春節期間(除夕至年初六,共7天)營運當天(0-24時)每車次向乘客加收5元春節期間附加費。 三、調整起步價外的跳表計價單位,由0.5元跳表調整為1元跳表。 四、夜間補貼、返空費、等候費仍按原標準執行。即夜間補貼:夜間23時至凌晨5時30分內超過起步里程后,在公里運價基礎上提高20%,即一類巡游出租汽車公里運價提高0.54元/公里,二類巡游出租汽車公里運價提高0.52元/公里。返空費:載客里程超過12公里后,在公里運價基礎上提高30%,即一類巡游出租汽車公里運價提高0.81元/公里,二類巡游出租汽車公里運價提高0.78元/公里。等候費:停車等候0.5元/分鐘。 五、其他要求 (一)為切實減輕巡游出租汽車司機的負擔,涉及此次運價調整的調表費用,由巡游出租汽車經營企業統一支付,不得另行向出租車司機收取。 (二)本次運價調整的收益歸承包司機所有,企業不參與分配;出租車企業在經營期內不得因調整運價提高出租車承包費。 (三)巡游出租車企業要合法誠信經營,不斷提升服務質量和水平;主動承擔主體責任,保障司乘人員權益;自覺履行社會義務,促進巡游出租車行業健康發展。對繞路、不打表、拒載、挑客、私自調整計價器等違規行為將依法依規嚴厲查處。 (四)巡游出租車運價調整后,各巡游出租車企業要履行承諾,在確保現有正常運營車輛數不減少的同時,通過進一步降低承包費等方式將閑置車輛全部恢復運營。 六、執行時間 2021年1月1日起執行新的巡游出租汽車運價。2021年1月1日至1月15日為出租汽車計價器調表期。調表期間,已調表的,按新的運價規定執行;待調表的,按原運價規定執行。 原《關于調整惠州市區出租汽車運價結構及完善運價與成品油價格聯動機制的通知》(惠價〔2011〕266號)同時作廢。 惠州市發展和改革局 惠州市交通運輸局 2020年12月17日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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