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社會事務)局:
現將《關于做好全省民辦職業培訓機構衛生防疫工作的通知》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附件:關于做好全省民辦職業培訓機構衛生防疫工作的通知.pdf
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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