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勞務派遣行政許可實施辦法》第五條規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應當在本行政機關網站和至少一種全地區性報紙上向社會公布獲得許可的勞務派遣單位名單及其許可變更、延續、撤銷、吊銷、注銷等情況”。現公布《2023年惠州市獲得經營許可勞務派遣單位公示情況統計表(截止時間:2023年5月9日)》,詳細名單請查閱附件。
附件:2023年惠州市獲得經營許可勞務派遣單位公示情況統計表(截止時間:2023年5月9日).xlsx
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5月26日
網站地圖 | 使用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