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快我市返鄉創業孵化基地建設,推動創業帶動就業工作,根據《關于做好全省返鄉創業孵化基地認定建設工作的通知》(粵人社函〔2019〕734號)、《關于組織開展2024年惠州市返鄉創業孵化基地申報工作的通知》、《關于進一步做好2024年惠州市返鄉創業孵化基地申報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經基地自主申報、博羅縣人社局推薦、市縣兩級人社局聯合資料審查及現場考核、社會公示,現認定“博羅縣退役軍人創業孵化中心”為2024年惠州市返鄉創業孵化基地。 請通過認定的創業孵化基地及其運營管理機構,不斷開拓創業空間,創新服務模式,提升服務效能,以專業的孵化服務推動大眾創業,激發創業帶動就業。同時應接受市縣兩級人社部門的指導和考核,加強安全生產、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管理,履行主體責任,保障基地安全有序運營。
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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