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惠市人社函[2014]749號文件精神,對企業當年新吸納“4050”失業人員、殘疾失業人員、低保家庭失業人員就業,高校畢業生創辦的企業吸納應屆高校畢業生就業和小微型企業吸納應屆高校畢業生就業,并按規定簽訂勞動合同和參加社會保險的,可申請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經企業申請和我局審核,擬向市直2個企業發放社會保險補貼,現予公示(名單見附件)。 公示期自2017年 7月19日至7月 25日,共5個工作日。公示期內如對申請企業及人員的有關情況有異議,請向我局勞動就業服務管理中心反映(聯系電話:2789326)。 附件: 市直小微企業吸納應屆高校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公示名單.xls
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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