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惠府[2015]114號、惠財社[2015]206號文件精神,高校和職業學校技工院校學生(在校及畢業5年內)、出國(出境)留學回國人員(領取畢業證5年內)、軍轉干部、復退軍人及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在本市成功創辦初創企業(本人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正常經營且近期參加職工(或靈活就業)養老保險6個月以上的,可申請一次性創業資助。經個人申請和本局審核,擬向劉君娥1人發放一次性創業資助,現予公示(名單見附件)。 公示期自2018年8月17日至 8月23日,共5個工作日。公示期內如對申請人員的有關情況有異議,請向我局勞動就業服務管理中心反映(聯系電話:2789326)。 附件: 2018年第二季度一次性創業資助名單.xls
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8年8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