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省市促進就業政策,我市根據有關規定在留足失業保險待遇支出所需資金后,從滾存的失業保險基金余額中提取9300萬元資金用于創業擔保貸款擔保基金和貼息支出,扶持勞動者創業。 一、什么人可以申請創業擔保貸款? 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具體經營項目、自籌資金不足、能夠提供抵押物或信用擔保的創業者可以申請創業擔保貸款。 二、哪些類型的創業可以申請創業擔保貸款? 以下類型的創業可以申請創業擔保貸款:一是符合以上條件人員已辦理法定登記注冊手續3年內的小微型企業,個體工商戶,民辦非企業單位,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鄉村經營驛道客棧、民宿、農家樂經營主體(限制行業除外,下同);二是創業擔保貸款重點扶持對象已辦理法定登記注冊手續的小微型企業,個體工商戶,民辦非企業單位,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鄉村經營驛道客棧、民宿、農家樂經營主體;三是當年新招用重點扶持對象達到規定比例,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且能夠提供抵押物擔保的小微企業。 三、開辦農家樂可以申請創業擔保貸款的金額是多少? 創業者可申請最高30萬元、期限最長3 年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并據實貼息(逾期不貼息,下同);創業者合伙經營或創辦小企業,可按每人最高30萬元、 貸款總額最高300萬元、期限最長3 年申請“捆綁性” 貸款并據實貼息;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貸款額度最高為500萬元,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利率按貸款基準利率上浮3個百分點、按貸款基準利率的50%給予貼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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