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進一步促進就業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粵府〔2018〕114號)、《關于就業補助資金使用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粵財社〔2018〕159號)、《廣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明確進一步促進就業若干政策有關資金使用管理問題的通知》(粵人社規〔2019〕14號)、《廣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優化就業補助資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粵人社規〔2020〕23號)等文件規定,就業時屬于畢業2年內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且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和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滿6個月的(含6個月),本人可申請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補貼。經個人申請和本局審核,擬向傅春海等39名高校畢業生發放基層就業補貼,現予公示(名單見附件)。 公示期自2021年9月30日至10月12日,共5個工作日。公示期內如對申請人有關情況有異議,請向我局勞動就業服務管理中心反映(聯系電話:2789324,2789325)。
附件:擬發放2021年7月畢業2年內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補貼名單(公示).xls
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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