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粵財社〔2019〕211號、粵人社規〔2020〕23號、粵人社規〔2021〕12號等文件精神,初創企業吸吶就業并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可按其吸納就業(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人數(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除外),申請創業帶動就業補貼。經企業申請和本局審核,擬向惠州市視盈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發放創業帶動就業補貼,現予公示(名單見附件)。 公示期自2021年10月20日至10月26日,共5個工作日。公示期內如對申請企業及人員的有關情況有異議,請向我局勞動就業服務管理中心反映(聯系電話:2789326)。
附件:市直擬發放創業帶動就業補貼公示名單.xls
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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