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粵人社規〔2021〕12號文件精神,吸收本省及協作地區脫貧人口(原被扶貧部門認定為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目前仍處于法定勞動年齡內的人員,現穩定就業(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為其繳納6個月以上社會保險費)半年以上,經企業申請和本局審核,擬向中海(惠州)物業服務有限公司水岸城管理處發放吸納脫貧人口就業補貼,現予公示(名單見附件)。 公示期自2022年5月10日至5月16日,共5個工作日。公示期內如對申請人員的有關情況有異議,請向我局勞動就業服務管理中心反映(聯系電話:2789326)。
附件:市直擬發放吸納脫貧人口就業補助公示名單.xls 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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