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粵人社規〔2021〕12號文件精神,初創企業招用員工(簽訂一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申請補貼前連續6個月為招用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且申請補貼時仍在本企業就業,法定代表人或個體戶經營者除外),可按其吸納就業人數申請創業帶動就業補貼。經企業申請和本局審核,擬向惠州市海納餐飲服務有限公司1家企業發放創業帶動就業補貼,現予公示(名單見附件)。 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歡迎廣大干部群眾進行監督。如有異議,請在公示規定時間內向我局勞動就業服務管理中心反映。聯系電話:2789326,郵政編碼:516003,也可以用書面形式反映,以個人名義反映的要簽署本人真實姓名;以單位名義反映的應加蓋本單位印章,直接投放到市勞動就業服務管理中心。
附件:市直擬發放創業帶動就業補貼公示名單.xls
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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