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粵人社規〔2021〕12號文件精神,以下人員租用經營場地創辦初創企業(本人為法定代表人或經營者),申請補貼前連續3個月有在職員工(不含法定代表人或經營者)正常繳納社會保險費,且申請時未被市場監管部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可申請租金補貼:普通高等學校、職業學校、技工院校學生(在校及畢業5年內);出國(出境)留學回國人員(領取畢業證5年內);軍轉干部、退役軍人;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本省脫貧人口; 創業驛道客棧、民宿、農家樂的創業者。經個人申請和本局審核,擬向鐘演航等3人發放創業租金補貼,現予公示(名單見附件)。
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歡迎廣大干部群眾進行監督。如有異議,請在公示規定時間內向我局綜合事務中心反映。聯系電話:2789326,郵政編碼:516003,也可以用書面形式反映,以個人名義反映的要簽署本人真實姓名;以單位名義反映的應加蓋本單位印章,直接投放到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綜合事務中心。
附件:市直擬發放創業租金補貼公示名單.xls
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