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粵府[2018]114號、粵人社規[2019]14號、惠財社[2014]159號、惠市人社函[2016]654號文件精神,企業當年新吸納就業困難人員就業,高校畢業生創辦的企業吸納應屆高校畢業生就業和小微型企業吸納應屆高校畢業生就業,與其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并按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的,可申請社會保險補貼和崗位補貼。經企業申請和我局審核,擬新向市直6個企業發放社會保險補貼,現予公示(名單見附件)。 公示期自2020年3月25日至3月31日,共5個工作日。公示期內如對申請企業及人員的有關情況有異議,請向我局勞動就業服務管理中心反映(聯系電話:2789326)。
附件:高校畢業生創辦的企業招用應屆畢業生社會保險補貼公示名單.xls
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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