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粵府〔2018〕114號、惠府[2015]114號、粵人社規〔2019〕14號、惠財社[2015]206號文件精神,以下人員在本市成功創辦初創企業(本人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正常經營且近期參加職工(或靈活就業)養老保險6個月以上的,可申請一次性創業資助:普通高等學校、職業學校、技工院校學生(在校及畢業5年內);出國(出境)留學回國人員(領取畢業證5年內);退役軍人;登記失業人員及就業困難人員;返鄉創業人員;鄉村經營驛道客棧、民宿、農家樂的創業者。經個人申請和本局審核,擬向廖婷婷、陳淑媛共2人發放一次性創業資助,現予公示(名單見附件)。 公示期自2019年7月12日至 7月18日,共5個工作日。公示期內如對申請人員的有關情況有異議,請向我局勞動就業服務管理中心反映(聯系電話:2789326)。
附件: 2019年第一季度一次性創業資助公示名單.xls
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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