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進一步促進就業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粵府〔2018〕114號)、《轉發省財政廳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廣東省省級促進就業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惠財社[2014]159號)的規定,應屆高校畢業生到中小微企業就業,且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和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滿6個月的(含6個月),本人可申請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補貼。經個人申請和本局審核,擬向1名到中小微企業就業的應屆高校畢業生發放到基層就業補貼,現予公示(名單見附件)。 公示期自2019年7月31日至8月6日,共5個工作日。公示期內如對申請人有關情況有異議,請向我局勞動就業服務管理中心反映(聯系電話:2789324, 2789325)。
附: 2019年07月擬發放應屆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補貼(中小微企業就業部分)人員名單(公示).xls
惠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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