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促進創業帶動就業的意見》(粵府〔2015〕28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市政府制定印發了《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促進創業帶動就業工作的通知》(惠府〔2015〕114號)。該文件的內容可概括為"加、減、乘、降"和四個"三",現作如下說明:
"加、減、乘、降"分別是指:"加",即新增加補貼項目,提升和擴大原有項目的標準和對象范圍;"減",即按規定減免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和規費、服務收費,減輕初創業負擔;"乘",即建設創業孵化基地,支持社會創業服務機構提供服務,充分調動社會力量共同參與扶持創業,發揮乘數效應;"降",即降低登記注冊等方面的政策限制,激發"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活力。
四個"三"是指:第一個"三"是新增了三個補貼項目,即新增創業帶動就業補貼、創業培訓(實訓)補貼和市級示范性創業孵化基地獎補貼項目;第二個"三"是增加了三類補貼對象,即擴大一次性創業資助和租金補貼的對象,以及在高校畢業生和就業困難人員的基礎上新增了留學回國人員、軍轉干部和復退軍人、登記失業人員為補貼對象;第三個"三"是擴大了三個項目的補貼范圍,即將就業困難人員的一次性創業資助和租金補貼的范圍從原來的本市戶籍在惠創業的就業困難人員擴大為全國戶籍在惠創業的就業困難人員,以及將小額擔保貸款范圍從原來的本省戶籍在惠創業的勞動者擴大為全國戶籍在惠創業的勞動者;第四個"三"是提高了三個項目的補貼標準,即提高SYB(創辦你的企業)培訓補貼、租金補貼、小額擔保貸款最高額度和貼息比例的標準。將SYB(創辦你的企業)培訓補貼從原來的"900元/人"提高為"1000元/人",將租金補貼從原來的"最長兩年,每年最高3000元"提高為"最長3年,每年最高6000元",將小額擔保貸款中個人貸款最高額度從原來的"10萬元"提高為"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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