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此次修訂出臺的背景 2020年,廣東省首次制定了《廣東省就業創業補貼申請辦理指導清單》(下簡稱《指導清單》),對全省就業創業補貼項目的條件、標準、程序作了統一規范,受到群眾和辦事人員的普遍歡迎。今年以來,國家和省都對就業政策作了適當調整。3月1日,省政府出臺3.0版促進就業九條,要求省人社廳牽頭修訂完善相關配套政策,優化政策實施流程,確保新增政策及時落地,到期或廢止政策按時退出。5月4日,人社部等5部門印發《關于切實加強就業幫扶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助力鄉村振興的指導意見》(人社部發〔2021〕26號),對就業扶貧政策如何銜接作出部署;5月20日,人社部等5部門印發《關于延續實施部分減負穩崗擴就業政策措施的通知》(人社部發〔2021〕29號),對穩崗擴就業政策如何銜接作出部署。 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政策調整精神,確保新舊政策在基層實操中有序銜接,省人社廳牽頭并會同省財政廳對《指導清單》的項目和內容作了修訂完善,形成了此次《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財政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就業創業補貼申請辦理指導清單(2021年修訂版)〉的通知》(粵人社規〔2021〕12號)(下簡稱《通知》)。 二、此次修訂主要調整內容 《通知》此次明確了本輪政策調整涉及的項目內容,同步制定了《指導清單(2021年修訂版)》,有關調整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 一是對項目數量標準進行瘦身。一方面,按照國家部署,不再實施“勞動預備制培訓補貼”“受影響企業特別培訓補助”等5項到期補貼。另一方面,退出實施“生產、配送疫情防控物資企業吸納就業補貼”等8項補貼,以及允許補貼對象在疫情防控期間延期申請就業創業補貼的規定自2021年6月30日起退出實施。降低“一般性崗位補貼”等2項補貼標準。 二是對項目設置進行整合優化。比如,順應“1+X”職業資格證書制度改革,將“高校學生職業技能培訓和鑒定補貼”調整為分別針對技工院校(職業學校)和普通高等學校的兩項補貼。完善購買就業創業服務制度,將就業專員服務、返鄉返崗交通服務等8類服務進行整合打包,統一明確實施流程和標準。 三是對政策短板進行查漏補缺。堅持問題導向,對基層反映問題較多的政策進行集中調整。比如,理順創業培訓補貼類別和申請機制,簡化員工制家政企業相關補貼落實條件,賦予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享受政策資格,明確部分補貼不得重復享受的政策規則等等。 三、如何做好政策銜接 為確保政策銜接的有序性,《通知》明確對涉及調整的政策按照“新人新辦法、老人老辦法”原則進行處理?!锻ㄖ防锾岬降摹巴顺鰧嵤┑捻椖浚瓌t上自政策退出之日起不再受理新的補貼申請(已受理的補貼申請可繼續審核撥付),以往文件有專門規定的、或具有一定享受周期且已首次受理的項目除外。涉及補貼標準、對象、條件等內容調整的項目,原則上自《通知》實施之日起執行調整后的規定,原具有一定享受周期且已首次受理的項目,可繼續按原規定享受。”避免政策調整前已經或正在享受政策的補貼對象受到影響。 附件:關于印發《廣東省就業創業補貼申請辦理指導清單(2021年修訂版)》的通知(粵人社規【2021】12號).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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