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擴大失業保險保障范圍工作,惠州市延長失業補助金政策實施期限暫至2021年12月31日。失業補助金的申領程序和具體要求保持不變,如國家、省出臺政策對此項工作進行明確,按國家、省政策執行。 哪些人員可以向我市申領失業補助金? 1、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在我市領取失業保險金期滿仍未就業的失業人員。 2、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參保人失業前最后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地為我市,不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參保失業人員。 失業補助金的標準是什么? 參加失業保險繳費1年(含)以上的,失業補助金標準為300元/人/月;參加失業保險繳費1年以下的,失業補助金標準為150元/人/月。 失業補助金最多可以領6個月。 失業補助金政策的小須知! 1、失業補助金按月發放,領取期限最長為6個月,失業補助金只能申請一次。 2、領取失業補助金期間不享受代繳基本醫療保險費、求職補貼、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等其它失業保險待遇。 3、計發失業補助金,不核減參保繳費年限,失業人員原有繳費時間予以保留,對重新就業并參保的失業人員,繳費時間累計計算。 4、發放失業補助金期間,不辦理失業保險關系轉出(轉入)。 如何申請失業補助金? 1.“粵省事”微信小程序:微信打開【粵省事】小程序,進入小程序后登錄,選擇城市為惠州,下滑選擇【社保醫保】服務板塊,根據指引操作即可; 2.廣東人社APP; 3.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服務平臺http://hrss.gd.gov.cn/gdsbfw/; 4.國家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等平臺http://si.12333.gov.cn; 5.線下申領方式: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前往最后參保所在地社保經辦機構前臺窗口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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