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支一扶”基層就業項目
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以下簡稱“三支一扶”)工作的大學生,服務期間,享受工作生活補貼(參照本地鄉鎮事業單位從高校畢業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員試用期滿后工資收入水平確定),參加社會保險。生活補貼每人每月2400元,每人每年1000元的交通補貼,每人每年800元春節補貼,每人2000元一次性安家費(2018年標準)。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自服務期滿之日起3年內參加我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可適當加分,其中參加縣、鄉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筆記成績加10分,參加地級以上市、省直及中央駐粵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筆試成績加5分,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在山區縣及以下單位就業的,可直接執行轉正定級工資,轉正定級時級別工資(或薪級工資)高定2檔,如5年內調離原工作單位,到珠三角洲地區7個市(不含山區縣)工作或到其他地級市直屬機關事業單位(不含派駐縣、鄉(鎮)的單位)工作的,其高定的2檔工資予以取消;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進入機關和國有企事業單位工作的,其服務期限計算為工齡,繼續在經濟欠發達地區鎮(鄉)及鎮(鄉)以下基層工作滿1年以上,可申請代償其在學習期間獲得的國家助學貸款本息。
二、基層就業崗位補貼
畢業5年內的高校畢業生到鄉鎮、街道、社區等基層崗位就業(含“三支一扶”和大學生村官等大學生服務基層項目,不含機關事業單位編內人員),從事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工作,可享受高校畢業生基層就業崗位補貼,補貼標準為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不高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50%。補貼由用人單位統一代為申領,發放至高校畢業生本人。
三、粵東西北地區基層醫療衛生單位專項招聘
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大學生村官、志愿服務山區計劃大學生參加考試的,筆試成績加10分。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憑省級相關主管部門頒發的《廣東省“三支一扶”合格證書》或《廣東省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報考,報名時注明服務基層項目名稱、合格證書編號,并在筆試前提供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到所在考區地級市人社局指定地點進行加分資格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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