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法規依據
?。ㄒ唬渡鐣戎鷷盒修k法》
?。ǘ稄V東省臨時救助暫行辦法》
?。ㄈ痘葜菔信R時救助實施辦法(試行)》
二、申請條件
?。ㄒ唬┘彝ο蟆R蚧馂摹⒔煌ㄊ鹿实纫馔馐录?,家庭成員突發重大疾病等原因,導致基本生活暫時出現嚴重困難的家庭;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導致基本生活暫時出現嚴重困難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遭遇其他特殊困難的家庭。 ?。ǘ﹤€人對象。因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導致暫時出現嚴重困難的特困供養人員(農村五保對象、城鎮“三無”人員、孤兒);因遭遇火災、交通事故、突發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困難,暫時無法得到家庭支持(與家庭成員失去聯系),導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個人。
三、申請審核審批程序
提出申請--受理--入戶調查(5個工作日內)--初步審核--一次公示(3天)--審核(3個工作日內)--二次公示(半年以上)
申請:由本人向戶口所在地(持有當地居住證的,向居住地)鄉鎮(街道)政府申請,本人申請有困難的,可委托村(居)委會、其他單位和個人代為申請。
審核:鄉鎮(街道)受理申請后5個工作日內,在村(居)委會協助下,對申請人家庭經濟狀況進行調查核實,視情組織民主評議,提出審核意見,并公示3天。
審批:縣(區)民政部門根據鄉鎮(街道)提交的審核意見和相關材料,在3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批決定。批準予以救助的,實施救助并公示半年;不批準的,應通過鄉鎮(街道)書面向申請人說明理由。救助金額在500元及以下的救助,縣(區)民政部門可委托鄉鎮(街道)政府進行審批。
四、申請材料
1、填寫《臨時救助申請審核審批表》;
2、填寫《臨時救助承諾書》;
3、提供申請人《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原件查驗);
4、提供鄉鎮及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疾病診斷、醫療費用材料;公安部門出具的火災、交通事故材料,及《殘疾人證》、《失業證》復印件(原件查驗)等證明材料;
5、委托申請的,提供《申請委托書》;委托個人辦理的,還需提供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證》復印件(原件查驗)。
6、因情況緊急無法在申請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可先行受理。
五、救助標準
視救助對象的困難程度,一次性給予適當救助。
六、救助次數
臨時救助屬一次性救助,原則上一個家庭或個人同一事由一年內只能申請享受一次救助。在不同時間段因不同原因導致基本生活困難的家庭或個人重復申請臨時救助,一年內不得超過兩次。同一申請中上述情況疊加的,可視家庭或個人生活困難程度,在疊加項最高救助限額之和的范圍內,一次性給予適當救助。
七、不予實施臨時救助的情形
?。ㄒ唬?危害國家公共秩序和社會公共安全以及參與政府明令禁止的非法組織活動導致個人生活困難的;
?。ǘ?家庭有就業能力的人員,無正當理由拒絕就業,不自食其力的;
?。ㄈ?有法定贍養(扶養、撫養)人且有贍養(扶養、撫養)能力而未履行義務的;
因勞資糾紛有明確責任人且責任人有能力支付的;
拒絕管理機關工作人員調查,隱瞞或不提供家庭或個人真實情況,弄虛作假的;
縣(區)以上民政部門依法認定不應給予救助的其他情形。
八、各縣(區)社會救助咨詢電話
惠城區民政局:7809328
惠陽區民政局:3374890
惠東縣民政局:8830392
博羅縣民政局:6206279
龍門縣民政局:7980263
大亞灣開發區民政局:5562772
仲愷高新區社會事務局:3278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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