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困人員供養:包括城鎮特困供養人員、農村特困供養人員
申辦對象:城鄉老年人、殘疾人、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同時具備以下三個條件的,應當依法納入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范圍:1.無勞動能力。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殘疾等級為重度殘疾(一、二級)的殘疾人,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可視為無勞動能力。 2.無生活來源。收入總和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且財產符合當地最低生活保障對象財產認定標準的,視為無生活來源。收入包括工資性收入、經營凈收入、財產凈收入、轉移凈收入等各類收入,不包括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中的基礎養老金、基本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險和高齡津貼等社會福利補貼。3.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義務人均無履行義務能力。法定義務人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應該認定為無履行義務能力:全日制在校學生、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特困人員、低收入家庭成員;殘疾等級被評定為重度殘疾(一、二級)的殘疾人;經縣級人民政府認定的支出型貧困醫療救助對象;無民事行為能力、被宣告失蹤或者在監獄服刑的人員,且家庭財產認定符合當地最低生活保障對象財產認定標準的。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同時符合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條件和孤兒認定條件的,應當納入孤兒基本生活保障范圍內,不再認定為特困人員。
受理部門: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核,縣(市、區)民政部門審批。
事項依據:
1.《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
2.《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的意見》(國發【2016】14號);
3.《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健全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的實施意見》(粵府[2016]147號);
4.《農村五保供養條例》;
5.《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管理辦法》。
所需材料:申請材料主要包括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勞動能力、生活來源、財產狀況以及贍養、撫養、扶養情況的書面聲明,承諾所提供信息真實、完整的承諾書,殘疾人還應當提供第二代《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證》。
辦事流程:
1.申請人填寫申請審核審批表;
2.鄉鎮(街道)應在受理申請后10個工作日內入戶調查,在民主評議后20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核意見。審批公示不少于7天,如有異議并提供證據的,應重新調查研究。審核不通過的,應書面通知;
3.20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批意見,審批公示不少于7天,如有異議并提供證據的,應重新調查研究。
供養標準:城鎮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1750元/人·月,農村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1410元/人·月。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標準包括基本生活標準和照料護理標準,其中,城鎮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不低于1620元/人·月,農村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不低于1280元/人·月,通過銀行等金融機構直接發放到對象個人賬戶或集中供養機構;城鎮和農村特困人員照料護理標準不低于130元/人·月,由縣(區)民政部門根據特困人員生活自理能力及服務需求,統籌使用。
收費標準及依據:不收費
辦理地址: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縣(市、區)民政部門。
咨詢電話:
惠城區民政局 0752-7809328
惠陽區民政局 0752-3374890
惠東縣民政局 0752-8830392
博羅縣民政局 0752- 6206279 ,6206276
龍門縣民政局 0752-7980263,7980687
大亞灣區民政局 0752-5562905
仲愷區社會事務局 0752- 3278736
投訴電話:0752-289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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