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救助措施上,《省辦法》明確將低保邊緣家庭和支出型困難家庭系統納入醫療、教育、住房、就業、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專項社會救助或對其實施其他救助措施。
“我市依據《省辦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在救助措施方面明確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中單獨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的重病患者(當地規定的重特大疾病患者),一級、二級殘疾人,三級、四級精神殘疾人和智力殘疾人,享受全額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市民政局社會救助科相關負責人表示。
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和支出型困難家庭成員,可按照《省辦法》和我市相關政策規定向相應的職能部門申請享受醫療救助、教育資助、住房救助、就業救助、養老服務、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保障待遇。
如在教育救助方面,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和支出型困難家庭成員可以通過學生資助申請審核程序確認后享受學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各階段的教育資助。在住房救助方面,對城鎮住房救助對象,優先配租公共租賃住房或者發放城鎮住房保障家庭租賃補貼,其中配租公共租賃住房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適當給予租金優惠;對農村住房救助對象,優先納入當地農村危房改造計劃,優先實施改造。
在就業救助方面,對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和支出型困難家庭中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愿的成員,均處于失業狀態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確保該家庭至少有1人就業。
在養老服務方面,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和支出型困難家庭中60歲及以上老年人享受政府舉辦或政府出資委托其他組織開辦的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中心、日間照料中心、長者飯堂等服務機構的相關服務;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中60歲及以上老年人可以申請養老服務補貼,并優先入住公辦養老機構。
須向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