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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二十大精神,進一步強化黨組織書記抓黨建工作的責任意識,3月14日,惠州市社會組織黨委召開社會組織基層黨組織書記述職評議會。 
市民政局黨組書記、局長,市社會組織黨委書記吳素青出席會議并講話,市委組織部組織三科四級主任科員李世康、市民政局有關分管領導、隸屬市社會組織黨委直接管理的全市性社會組織黨組織書記參加會議。 
會上,6名社會組織黨組織書記代表現場匯報了2023年度支部黨建工作任務的落實情況、存在問題以及2024年工作思路等內容,分享了抓基層黨建的工作經驗,交流了各自領域的工作亮點,市民政局黨組書記、局長,市社會組織黨委書記吳素青現場點評。 吳素青強調,社會組織匯聚了各行各業的精英人才,是推動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力量,并要求2024年全市社會組織要從四個方面引領城鄉協調、灣區協同發展,為惠州打造廣東高質量發展新增長貢獻力量。 強思想,守陣地,強化對社會組織的黨建引領 堅持黨建引領,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凝心鑄魂,嚴格落實“雙向進入、交叉任職”等黨建協同責任。筑牢戰斗堡壘,把黨的領導貫穿于社會組織工作全過程,充分發揮黨建聯建共建、黨建工作清單等各項制度優勢,將基層黨組織的政治優勢、組織優勢轉化為內部治理效能。嚴守意識形態陣地,壓實社會組織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的主體責任,嚴把政治關口,守穩社會組織意識形態陣地。 揚優勢,激活力,引領社會組織助力高質量發展 引領社會組織投身“百千萬工程”,結合市委綠美惠州工作部署,積極響應社會組織助力綠美惠州倡議,積極參與植樹護綠活動。引導社會組織助力穩崗就業,扎實開展“百城千社萬企助就業”專項行動,聯合高校和社會組織會員企業,搭建大學生就業和企業用工的供需平臺。發動社會組織助力民生保障,推動社會組織服務重心向基層下移,支持引導社會組織開展扶老、助殘、救孤、濟困等基本社會服務,助力基本民生保障。激發社會組織“以商引商”,充分發揮社會組織資源對接、服務引領和專業協調等優勢,為會員企業搭建平臺、紓困解難,助力優質企業創品牌。 樹標桿,積極選樹示范效應明顯的社會組織 發揚比學趕超精神,以表彰的優秀共產黨員、優秀黨務工作者和先進基層黨組織榜樣為引領,對標先進、學習先進、追趕先進,掀起比學趕超的新高潮。突出群體效應,立足行業特點,提煉推廣有效果、可借鑒的工作經驗,發揮乘數效應,積極打造具有惠州特色的社會組織黨建工作品牌。凝聚社會組織中的青年群體,注重發展青年黨員,吸收年輕新生動力,集中青年群體智慧力量,使之在惠州高質量發展中發揮更大作用。 抓規范、嚴監管,提升社會組織管理水平 要抓規范,嚴格落實《社會組織名稱管理辦法》,推動社會組織登記規范化、標準化建設,全面實施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要嚴監管,健全社會組織聯合執法、資金監管等工作機制,推進社會組織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常態化打擊整治非法社會組織;要強管理,深化社會組織年報和等級評估結果的轉化運用,推動社會組織信用體系建設,加強重點組織潛在風險研判。 社會組織知識“小鏈接” 什么是社會組織? 社會組織是指在各級民政部門依法登記的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基金會。“社會組織”有廣義和狹義兩種理解。廣義是指人們為實現特定目標而建立的共同活動的群體,與政府組織、經濟組織并列。狹義是指由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為滿足社會需要或部分社會成員需要而設立的非營利性組織,具有民間性、非營利性、公益性、自治性、組織性等特征。 我國將社會組織分為三類,即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基金會。社會團體是由公民或企事業單位自愿組成、按章程開展活動的社會組織,包括行業性、學術性、專業性和聯合性社團。民辦非企業單位是由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社會力量以及公民個人利用非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社會服務活動的社會組織,分為教育、衛生、科技、文化、勞動、民政、體育、中介服務和法律服務等十大類。基金會是利用捐贈財產從事公益事業的社會組織,包括公募基金會和非公募基金會。 目前,惠州市現有社會組織3651家,數量居全省第五,其中社會團體1550家、民辦非企業單位2086家、基金會15家。 3651家社會組織中,有市級社會組織917家、縣(區)級社會組織2734家。 市社會組織黨委直接管理的黨組織現有147個、黨員941人。 2023年惠州市3家社會組織黨組織獲評全省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示范點: 1、惠州市社會組織總會聯合黨支部 2、惠州市心連心公益協會黨支部 3、惠州市公民伙伴社工服務中心黨支部 2023年惠州市4家社會組織被評為省先進社會組織: 1、惠州市社會組織總會 2、惠州市中小企業協會 3、惠州市女企業家協會 4、惠州市慈航公益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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