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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各商標代理有關單位: 根據《商標代理監督管理規定》,按照《關于印發2025年度部門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和跨部門聯合檢查計劃的通知》(惠市場監信監〔2025〕4號)和《惠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廣東省2025年深入開展“藍天”行動強化知識產權代理行業綜合治理工作方案落實措施的通知》(惠市場監知促〔2025〕9號)要求,我局定于8月至10月開展2025年商標代理機構“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時間 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至2025年10月15日,各單位應于10月15日前在廣東省“雙隨機、一公開”綜合監管平臺完成檢查結果錄入。 二、檢查對象及數量 截至目前,我市在國家知識產權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有258家。市局使用廣東省“雙隨機、一公開”綜合監管平臺按照6%的比例制定抽查計劃、分配抽查任務。 三、檢查事項 商標代理監督檢查內容主要包括:(一)商標代理機構主體資格、備案情況;(二)商標代理機構變更備案、延續備案、注銷備案情況;(三)商標代理機構執業行為;(四)商標代理從業人員執業行為。 四、檢查形式 檢查人員采用網絡檢查、實地檢查、書面檢查相結合的方式,對抽查對象進行檢查。檢查過程中,發現有違法違規情況的,檢查人員應當及時依法處理,并將檢查監督情況和處理情況予以記錄。檢查結束后,檢查結果及時錄入“雙隨機、一公開”綜合監管平臺并向社會公布。 五、檢查組人員 檢查組一般由2名以上執法監管人員或技術人員組成,實行組長責任制。檢查組人員由各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從“雙隨機、一公開”綜合監管平臺隨機抽取組成。 六、有關要求 (一)按照“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制度要求,隨機抽取檢查人員、檢查對象要確保公開、公正,檢查結果按規定及時、準確、規范向社會公開。 (二)檢查結果處置按照《商標代理監督管理規定》的有關規定執行,對于檢查發現的違規行為,責令代理機構、分支機構限期整改,涉嫌違法的,依法查處。 附件:1.商標代理行為檢查指引 2.2025年廣東省商標代理機構執業情況監督檢查登記表 惠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8月4日 惠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開展2025年商標代理機構“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的通知附件1-2.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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