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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經營服務單位: 2021年春節假期將至,為進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規范節日期間市場價格秩序,優化節日市場消費環境,營造歡樂祥和的節日氣氛,惠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提醒廣大經營者自覺遵守價格法律法規和政策,依法誠信經營,特做如下提醒告誡: 一、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關于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原國家計委令第8號)、《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原國家計委令第15號)等價格法律法規規定,合法行使價格權利,堅決杜絕價格違法行為的發生。 二、各有關經營單位要杜絕以下行為:不執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行為;不按規定進行明碼標價的行為;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擾亂市場秩序的行為;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的行為;超出正常存儲數量或存儲周期的囤積居奇行為;利用虛假的、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進行價格欺詐等價格違法行為。 三、茅臺等名優白酒經營者要加強價格自律,不得發布誤導性價格信息、違法囤積、捏造散布虛假信息;不得有串通漲價、哄抬價格、價格欺詐、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等損害消費者權益、擾亂市場秩序的價格違法行為;凈化名優白酒市場環境,營造公開、透明、誠信的市場價格秩序。 四、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資經營者、醫療衛生機構(診所)和藥品經營企業(門店)應做好明碼標價工作,不得在雙節期間隨意亂漲價、亂收費;堅決制止捏造散布防疫物資漲價信息、哄抬價格等行為;維護防疫物資價格穩定,做好防疫物資保供穩價工作。 五、各公交客運汽車站場、出租汽車公司、公交公司等客運單位要自覺規范價格行為,維護公共交通客運市場的價格秩序,杜絕違規上調票價、價外收費、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等價格違法行為。 六、各旅行社、旅游景點和景區要做好收費公示工作。景區門票價格應嚴格執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和按規定落實國家、省、市價格主管部門制定的減免優惠政策。不得利用節假日期間超標準收費或借機搭車、強行收費,不得在票價外加價收費。 七、商業零售企業要完善線上線下促銷方案,規范價格行為。大型購物中心、商場超市要避免發生虛構原價、虛假折扣、模糊贈售、誤導性價格標示、不履行價格承諾等違法行為。 八、生活服務行業。特別是網約車、家政、洗車、餐飲、美容美發等領域經營者在享有自主定價權利的同時,要做好明碼標價、收費公示工作,經營者要嚴格履行價格承諾,杜絕捏造散布漲價信息以及價外加價、不按規定明碼標價、不履行價格承諾等價格違法行為。 全市各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將在春節假期間開展市場價格巡查和重點檢查,對哄抬價格、串通漲價、價格欺詐等擾亂市場價格秩序,不執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以及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等價格違法行為將依法嚴肅查處,嚴厲打擊,并對發現的典型案件予以曝光。希望相關行業經營者自覺規范價格行為,接受消費者和價格主管部門的監督;廣大消費者若發現有價格違法行為,請保存好票據憑證等證據資料并及時撥打12345或12315舉報電話進行投訴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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