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各經營者及相關單位: 為做好2023年第九號臺風“蘇拉”的防范和應對工作,加強價格監管,維護市場價格秩序,防止各類價格違法行為的發生,現對我市各經營者提出如下告誡: 一、應當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等價格法律法規,合法和誠實守信的原則,自覺增強社會責任感,切實加強價格自律管理,配合政府做好維護市場價格秩序工作。 二、應嚴格執行《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在經營場所的醒目位置標明價格,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 三、應自覺維護良好的價格秩序;不得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不得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囤積居奇,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高上漲。 四、應嚴格遵守《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進行交易應當遵循公開、公平、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不得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標價形式或者價格手段,欺騙、誘導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之進行交易。 五、價格違反法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等法律法規規定,經營者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有價格欺詐行為的,最高可處50萬元罰款;對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囤積居奇,推動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行為的,最高可處300萬元的罰款;對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造成商品價格較大幅度上漲的,最高可處500萬元的罰款。 本提醒告誡書發出后,各經營者要認真對照上述提醒告誡要求,加強價格自律,維護價格市場秩序平穩。惠州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強對臺風期間市場價格行為的監管和輿情監測。通過12345、12315政務服務熱線及時受理社會舉報投訴,對違反價格法律、法規的經營者將進行嚴肅處理。對于情節嚴重、拒不改正、影響惡劣的典型案件將進行公開曝光。 歡迎廣大群眾積極監督,若發現價格違法行為,請及時撥打12345、12315電話舉報投訴。
惠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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