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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回收月餅不得用作食品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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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節剛過 商超里的月餅 就神奇地消失了

賣完了? 做福利了? 返廠了? 總之,不能 回 爐 再 造 食 品!


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明確: 禁止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產食品! 違者,視情節將承擔: 罰款、吊證、行政拘留等法律責任 構成犯罪的 將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論處


倡議生產企業 擔當垃圾分類使命 參與月餅包裝回收資源再利用 倡議廣大市民 丟棄月餅包裝時 主動分類投放 塑料托盤、脫氧劑、干燥劑等 投入“其他垃圾”桶 月餅鐵盒或紙盒等 投入“可回收物”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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