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惠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了對全市范圍內生產環節抽檢工作。本期重點對生產環節17大類食品進行監督抽檢工作,具體包括糧食及糧食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調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飲料、餅干、罐頭、糖果制品、酒類、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蔬菜制品、蛋制品、糕點、豆制品、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劑等食品115批次,不合格15批次,其中內在質量不合格食品4批次、標簽不合格11批次。食品合格信息和不合格食品信息詳見附件1、2。內在產品質量不合格樣品所涉及的標稱生產經營單位、產品和不合格指標具體信息如下:
(一)糕點內在質量不合格2批次:惠州市零下五度食品有限公司2016年3月3日生產的規格為180g/包的“法式小枕頭面包”經檢驗“酸價”不合格;惠州市零下五度食品有限公司2016年3月3日生產的規格為260g/包的“手撕面包”經檢驗“酸價、食品標簽”不合格。
(二)調味料內在質量不合格1批次:惠州市大師傅食品有限公司2016年2月26日生產的規格為330g/瓶的“潘泰恩金星牌點雞甜辣調味醬”經檢驗“氨基酸態氮”不合格。
(三)飲料內在質量不合格1批次:惠州大亞灣藍寶飲用水有限公司2016年3月3日生產的規格為18.9L/桶的“飲用純凈水”經檢驗“電導率”不合格。
對于抽檢不合格的,我局已及時移交給轄區縣(區)局依法予以查處,并督促企業履行法定義務,認真落實整改,同時,有關查處情況由各縣(區)局按規定公開處罰信息。
附件:1.食品合格信息.xls
2.食品不合格信息.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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