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惠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糧食加工品,調味品,肉制品,飲料,酒類,方便食品,蛋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餅干,糕點,餐飲食品,薯類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農產品等15大類食品314批次樣品,共檢出13批不合格,其中產品內在質量不合格6批次、產品標簽不合格7批次。檢驗項目見附件。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具體情況通報如下:
一、抽檢總體情況:本次共抽檢糧食加工品12批次,檢出標簽不合格1批次;共抽檢調味品9批次,檢出不合格2批次,其中標簽不合格1批次;糕點17批次,檢出標簽不合格2批次;抽檢薯類和膨化食品12批次,檢出1批次不合格;抽檢蛋制品8批次,檢出2批次不合格,其中標簽不合格1批次;抽檢飲料53批次,3批次不合格,其中標簽不合格2批次;抽檢食用農產品85批次,檢出2批次不合格。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5批次,餅干7批次,水果制品15批次,方便食品11批次,肉制品13批次,酒類4批次,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14批次,餐飲食品49批次,均合格。
二、不合格產品內在質量情況如下:
(一)惠州市仲愷高新區豪藝興蛋制品廠生產的“咸蛋”食鹽檢出值為3.88%。標準規定為5.0~20.0。檢驗機構為惠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二)惠州市大師傅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老母雞粉”總氮和其他氮分別檢出值為1.11和0.088。標準規定為≥1.40和≥0.40。檢驗機構為惠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三)惠州市惠城區老五海鮮批發行銷售的“花甲”氯霉素檢出值為5.5×102 μg/k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惠州市質量計量監督檢測所。
(四)廣東金榜健康泉水飲品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金榜山泉包裝飲用水”銅綠假單胞菌檢出值分別為3,8,0,0,0(CFU/250ml),標準規定為n=5 c=0 m=0(不符合標準規定的5次檢測結果均不得檢出的要求)。檢驗機構為惠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所。
(五)惠州市惠城區興家惠副食店銷售的“土雞蛋”氟苯尼考檢出值為37μg/kg。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檢驗機構為惠州市質量計量監督檢測所。
(六)惠州市惠城區同班同學文具店銷售的標示潮州市潮安區永勝食品廠生產的“啤酒豆膨化食品”大腸菌群檢出值分別為180,110,<10,84,<10(CFU/g),標準規定為n=5,c=2,m=10,M=100(不符合標準規定的5次檢測結果均不超過100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CFU/g的要求)。檢驗機構為惠州市質量計量監督檢測所。
對上述抽檢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我局已及時移交給轄區各縣(區)市場監管局依法予以查處,并督促企業履行法定義務,認真落實整改,同時,有關查處情況由各縣(區)局按規定公開處罰信息。抽檢產品合格信息和產品不合格信息詳見附件。
附件: 附件1-本次檢驗項目
附件2-產品不合格信息
附件3-產品合格信息
附件4-關于部分檢驗項目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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