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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惠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豆制品、酒類、糧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用農產品、蔬菜制品、速凍食品、調味品、飲料等9大類食品共107批次樣品,檢驗項目見附件。具體情況通報如下:
一、抽檢總體情況:抽檢食用農產品3批次,檢驗結果不合格;抽檢豆制品2批次、酒類4批次、糧食加工品8批次、乳制品3批次、食用農產品80批次、蔬菜制品1批次、速凍食品1批次、調味品1批次、飲料4批次,檢驗結果均為合格。
二、不合格產品內在質量情況如下:
1.惠州市惠城區亮記蔬菜批發部銷售的“姜”鉛檢出值為0.229mg/kg,不符合標準規定的≤0.1mg/kg的要求。檢驗機構為惠州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綜合技術中心;2.惠州市惠城區鮮旺三鳥批發行銷售的“雞”氯霉素檢出值為0.59μg/kg、“鴨腎”氯霉素檢出值為0.57μg/kg,不符合標準規定的不得檢出的要求。檢驗機構為惠州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綜合技術中心。
對上述抽檢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我局已及時移交給所在縣(區)市場監管局依法予以查處,并督促企業履行法定義務,認真落實整改,同時,有關查處情況由縣(區)局按規定公開處罰信息。抽檢產品合格信息和產品不合格信息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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