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抽檢計劃,原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近期組織抽檢餅干、餐飲食品、網絡訂餐食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糕點、酒類、糧食加工品、乳制品、食用農產品、薯類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飲料等13大類食品共171批次樣品,檢驗項目見附件。具體情況通報如下:
一、抽檢總體情況:抽檢餐飲食品1批次、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1批次、糕點1批次、食用農產品1批次,共4批次檢驗結果不合格;抽檢餅干6批次、餐飲食品43批次、網絡訂餐食品20批次、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3批次、糕點5批次、酒類8批次、糧食加工品7批次、乳制品3批次、食用農產品47批次、薯類和膨化食品3批次、水果制品5批次、糖果制品12批次、飲料5批次,共167批次檢驗結果均為合格。
二、不合格產品內在質量情況如下:
1、惠州市隆昌實業有限公司自制的“炸饅頭”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 計)檢出值為267 mg/kg,不符合標準規定的≤100 mg/kg的要求。檢驗機構為廣東省測試分析研究所(中國廣州分析測試中心);
2、惠州市惠城區金時興小超市銷售的標稱龍海市永吉利食品廠生產的“海苔花生(炒貨食品)”過氧化值(以脂肪計)檢出值為0.67 g/100g,不符合標準規定的≤0.50 g/100g的要求。檢驗機構為廣東省質量監督食品檢驗站;
3、惠州市惠城區惠盛食品批發行銷售的標稱合肥瑞樂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瓜仁酥”過氧化值(以脂肪計)檢出值為1.2 g/100g,不符合標準規定的≤0.25 g/100g的要求。檢驗機構為廣東省質量監督食品檢驗站;
4、惠州市惠城區進興蔬菜批發行銷售的“上海青”毒死蜱檢出值為0.62 mg/kg,不符合標準規定的≤0.1 mg/kg的要求。檢驗機構為廣州檢驗檢測認證集團有限公司。
對上述抽檢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我局已及時移交給所在縣(區)市場監管局依法予以查處,并督促企業履行法定義務,認真落實整改,同時,有關查處情況由縣(區)局按規定公開處罰信息。抽檢產品合格信息和產品不合格信息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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