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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惠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餐飲食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調味品、糕點、罐頭、酒類、糧食加工品、食用農產品、蔬菜制品、水產制品、水果制品、速凍食品和飲料共153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和地方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144批次、不合格樣品9批次(見附件),檢出微生物污染、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農獸藥殘留等問題。現將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情況 (一)微生物污染問題 1.惠州市惠城區小紅餐飲店制作的醬豬頭肉(一人份),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地方標準規定。 2.惠陽區新圩羅漢泉水店銷售的標稱惠州市博羅羅浮山響水礦泉水廠生產的羅漢泉飲用天然泉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3.惠州市詩城故事壹餐飲有限公司使用的飯碗,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超范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問題 4.惠州市惠城區金秒根包子店銷售的紅糖饅頭(1個),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農獸藥殘留問題 5.惠州市惠城區桂強鮮果行銷售的妃子笑(荔枝),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6.惠州市惠城區瑞進洲生活超市銷售的黑葉(荔枝),吡唑醚菌酯、除蟲脲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7.惠東縣鐵涌鎮茶茶糖飲品店使用的芒果,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8.惠州市湘慧餐飲管理服務有限公司使用的姜,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9.惠州市惠城區田坎上餐飲店使用的牛蛙,呋喃西林代謝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處置情況 惠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要求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及時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理,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同時要求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將相關情況記入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并按規定在監管部門網站上公開相關信息。 三、食品安全消費提示 消費者應通過正規可靠渠道購買食品并保存相應購物憑證,查看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等標識是否齊全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不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保質期(或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歡迎廣大消費者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督,關注食品安全抽檢信息。如在市場上發現不合格食品,請及時撥打投訴舉報電話12345或12315。 附件1 本次抽檢依據和檢驗項目.docx 附件2 不合格產品信息.xlsx 附件3 合格產品信息.xlsx 附件4 關于部分檢驗項目的說明.docx 惠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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