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七十條、《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許可程序暫行規定》(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16號)第四十八條、四十九條,因企業行政許可有效期屆滿未延續及企業申請注銷,我局決定注銷惠州市寶芝林藥業連鎖有限公司等4家企業的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第三類醫療器械)(具體名單見附件)。特此通告。
附件:被注銷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第三類醫療器械)的企業名單.docx
惠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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