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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征求《惠州市科學技術局(知識產權局、地震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適用規則(修訂稿)》的公告
我局于2013年12月18日正式實施的《惠州市科學技術局(知識產權局、地震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適用規則》即將滿5年。為繼續加強規范我市行政處罰行為,切實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我局根據《惠州市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規定》和《中國地震局關于取消地震安全性評價單位資質認定審批后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公告》的要求,參照《廣東省知識產權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適用規則》的內容,對《惠州市科學技術局(知識產權局、地震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適用規則》進行了修訂。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歡迎社會各界人士積極參與并提出建設性意見。如有意見請于公告之日起30日內以電子郵件、傳真、信函等方式向我局反饋,意見征集截止日期為2018年11月30日。
有關單位和社會各界人士可通過以下途徑提出意見:
一、通過傳真方式將意見傳真至:0752-2808703。
二、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將意見發送至:hzzscqj@163.com。
三、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郵寄至:惠州市惠城區云山西路6號市行政中心五號樓二樓惠州市科學技術局(郵編516003),并在信封上注明“《惠州市科學技術局(知識產權局、地震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適用規則(修訂稿)》征求意見”字樣。
特此公告。
附件: 惠州市科學技術局(知識產權局、地震局)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標準(修訂)
附件-附件: 惠州市科技局(知識產權局、地震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適用規則
惠州市科學技術局
2018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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