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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征求《惠州市科學技術局 惠州市財政局專利權質押融資貼息項目操作規程》
意見的公示
因機構改革調整,根據中共惠州市委辦公室 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惠州市科學技術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精神(惠市委辦發〔2019〕7號),我局負責知識產權中專利創造、運用方面的促進工作。現對《惠州市知識產權局 惠州市財政局專利權質押融資貼息項目操作規程》(修訂)進行業務主管部門調整,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歡迎社會各界人士積極參與并提出建設性意見。如有意見請于公示之日起30天內以電子郵件、傳真、信函等方式向我局反饋,意見征集截止日期為2019年5月1日。
有關單位和社會各界人士可通過以下途徑提出意見:
一、通過傳真方式將意見傳真至:0752-2808703。
二、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將意見發送至:hzzscqj@163.com。
三、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郵寄至:惠州市惠城區江北三新北路31號惠州市科學技術局1108房專利促進科(郵編516003),并在信封上注明“《惠州市科學技術局 惠州市財政局專利權質押融資貼息項目操作規程》征求意見”字樣。
特此公示。
附件:惠州市科學技術局 惠州市財政局專利權質押融資貼息項目操作規程
惠州市科學技術局
2019年4月1日
惠州市科學技術局 惠州市財政局專利權
質押融資貼息項目操作規程
根據《中共惠州市委 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建設知識產權強省的決定〉的實施意見》(惠市委發〔2012〕16號)、《關于推進惠州市專利工作的實施意見(修訂)》(惠府〔2016〕32號)和《惠州市高標準建設國家知識產權示范城市工作方案(2016-2019年)》(惠府〔2016〕145號)的有關規定,制定本操作規程。
一、資助對象
在惠州市范圍內注冊、納稅,擁有發明專利或實用新型專利的科技型企業。
二、資助內容
企業以專利權質押向銀行貸款所產生的貸款利息給予補貼。
三、資助額度及方式
專利權質押貸款貼息金額不高于企業以專利權出質所獲貸款的利息額的30%(計息利率按企業實際承擔的貸款利率,且不高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同檔次貸款基準利率),每個企業每年補貼金額最高不超過20萬元,資助期限不超過三年。全市每年在市知識產權專項資金中安排專利權質押貸款貼息資金。企業同一筆貸款利息已獲得政府(包括國家、省、市)其他部門的財政資金補貼的,不再享受本辦法規定的貼息。
本項資助屬于審核類,采取無償資助方式。
四、資助申請
申請專利權質押貸款貼息的企業,在結清一年利息之日起3個月內向市知識產權局申請上一結息年度專利權質押貸款貼息,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惠州市專利權質押融資貼息項目申請表》;
(二)貸款主合同、專利權質押合同、貸款利息清單、已償還貸款本金和支付利息的憑證等(查驗原件,提供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三)國家知識產權局出具的專利權質押登記通知書(提供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四)營業執照、銀行開戶許可證(提供復印件并加蓋公章);
(五)市科學技術局認為需要提供的其它證明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二份,A4紙雙面打印或復印,非空白頁(含封面)需連續編寫頁碼,裝訂成冊(膠裝)進行提交。
五、審核與撥付
企業向市科學技術局提出申請材料——縣區專利主管部門初審——市科學技術局審核并擬定資助方案(每年審核一次)——市科學技術局下達項目計劃——市財政局撥付項目資金。
六、其它
申報企業應設立專門的會計科目對項目費用支出情況進行單獨核算、專賬管理。收到資助款后,按照各自適用的會計制度或會計準則進行會計核算和賬目處理。
對于違反財經紀律,虛報、冒領、截留、挪用、擠占專項資金的行為,一經發現,由市科學技術局、市財政局視情節輕重采取通報、撤銷項目、追繳項目經費、將其及相關負責人不良信用記錄納入惠州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統,并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的規定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建立績效評價制度。申報企業應按有關要求做好績效評價工作。市科學技術局會同有關部門按規定對專項資金組織進行績效評價。
七、附則
本操作規程由惠州市科學技術局、惠州市財政局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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