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組織開展2025—2027年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示范(企業、高校、科研機構)創建工作的通知》(粵市監知促〔2025〕363號)要求,現組織開展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的申報推薦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申報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的,原則上應為國家知識產權優勢企業,或知識產權制度健全并獲省級以上榮譽稱號的企業。 二、申報推薦程序 (一)組織申報 1.申報單位對照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示范企業創建評價指標(見附件2),準備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示范創建項目申報書(見附件1)及相關佐證材料。 2.申報單位在國家知識產權局申報系統(網址:https://sfqy.patentnavi.org.cn)完成注冊,線上填報及佐證材料并提交,操作說明詳見《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申報系統企業用戶使用手冊》(見附件3)。 3.申報單位從系統導出下載申報書,于2025年10月9日前將蓋章版的申報書及佐證材料的紙質材料準備一式四份提交至惠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知識產權促進科(地址:惠州市惠城區江北文明二路17號惠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1號樓710室),同時將申報書可編輯電子版、蓋章掃描版和佐證材料等電子材料發送至郵箱:zscqcjk@huizhou.gov.cn。 (二)推薦上報 市局根據評價指標(見附件3)對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的申報材料進行審核,擇優確定擬推薦企業名單,并將推薦函及推薦名單報送至省市場監管局。省市場監管局對上報的推薦名單進行審核確認,經公示后報送至國家知識產權局。 三、有關要求 (一)請各縣(區)局積極發動組織轄區內符合條件的企業進行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示范創建。 (二)此前已認定為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的繼續有效,本次不需重復申報。 附件:1.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示范創建申報書 2.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示范企業創建評價指標 3.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申報系統企業用戶使用手冊
惠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9月28日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李越榮,0752-2831292) 惠市場監知促〔2025〕14號 惠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組織開展2025_2027年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示范(企業)創建申報推薦工作的通知附件1-3.zi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