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企業: 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關于面向企業開展2023年度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示范工作的通知》《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轉發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關于面向企業開展2023年度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示范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現將2023年度國家知識產權優勢企業(以下簡稱優勢企業)和國家知識產權示范企業(以下簡稱示范企業)申報、考核、復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條件范圍 (一)申報條件 申報優勢企業的,應為區域內具有一定影響力、知識產權優勢突出的企業;申報示范企業的,應為培育期滿3年的優勢企業。 (二)考核范圍 培育期內的優勢企業和示范企業每年均須參加年度考核。2023年度的考核范圍為2022年認定及通過復核的優勢企業和示范企業,需參加考核的企業名單見附件1。企業年度考核結果將作為復核的重要參考,連續2年不參加考核的企業,將取消復核資格。 (三)復核范圍 培育滿3年的優勢企業和示范企業須進行復核。2023年度的復核范圍為2019年及以前認定為優勢企業和示范企業,且未參加或未通過2022年復核的企業,需參加復核企業名單見附件2。2023年復核范圍內企業未參加或未通過本次復核的,將取消優勢企業或示范企業資格。 二、有關要求 (一)請各相關企業積極通過“國家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和示范企業管理系統”(網址:https://declare.tc554.org.cn/)完成注冊、申報、考核、復核、測評等工作。 (二)參加申報和考核、復核的企業通過管理系統企業入口完成注冊,在線填報注冊信息,經省市場監管局審核通過后開展測評,通過審核的企業請于8月31日前完成測評工作。以前年度已經注冊的企業需重新注冊。現優勢示范企業更名的,以新名稱進行注冊,并上傳變更登記材料(與營業執照一起掃描上傳)。 (三)現優勢企業選擇申報示范企業的,視為同時參加優勢企業考核或復核,無需單獨提交考核或復核流程。 特此通知。 附件:1.參加2023年度國家優勢示范考核企業名單 .docx 2.參加2023年度國家優勢復核企業名單.docx 3.國家知識產權優勢企業和示范企業管理系統(企業端)操作說明.docx 惠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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