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東省促進服務業領域困難行業恢復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粵辦函〔2022〕40號),為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全力支持我市服務業領域渡過難關、恢復發展,現提出以下助企紓困扶持政策措施。 2022年對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納稅人,依法合理給予減免;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小型微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按照50%稅額幅度減征資源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不含證券交易印花稅)、耕地占用稅和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稅兩費”。 02延續服務業增值稅加計抵減及縮短企業所得稅資產折舊年限 2022年對生產、生活性服務業納稅人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繼續分別按10%和15%加計抵減應納稅額;中小微企業2022年度內新購置的單位價值500萬元以上的設備器具,折舊年限為3年的可選擇一次性稅前扣除,折舊年限為4年、5年、10年的可減半扣除。企業可按季度享受優惠,當年不足扣除形成的虧損,可在以后5個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2022年免征公交客運、城市輕軌、出租車、長途客運、班車等公共交通運輸服務增值稅;2022年暫停地方鐵路運輸企業、航空運輸企業預繳增值稅1年,對市內運輸機場增值稅增量留抵退稅應退盡退。 延續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實施時間至2023年4月30日,其中,失業保險基準費率延續按1%實施,繼續實施浮動費率政策;工傷保險在執行行業基準費率和浮動費率政策的基礎上,統一階段性下調單位繳費費率20%。對餐飲、零售、旅游企業申請階段性緩繳失業保險費和工傷保險費的,可按規定予以緩繳,期限不超過1年,緩繳期間免收滯納金。 2021年度未裁員或裁員率不高于全國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目標(5.5%),參保職工30人(含)以下裁員率不高于20%,且符合相關條件的服務業市場主體可以享受返還。大型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30%返還,中小微企業按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90%返還。 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官網、“惠州人社”“惠州人力資源”公眾號等平臺實時發布用工需求信息,加強與省內外低風險地區勞務協作,加大服務業企業用工保障和公共服務供給。針對登記失業人員、離職人員等開展精準幫扶,及時推送各類就業創業補貼政策,提高政策宣傳力度。 2022年被列為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的縣級行政區域內的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承租國有房屋(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國有實際控制企業、行政事業單位權屬的房屋),2022年減免6個月租金(當年租期不足6個月的,按實際租期減免),其他地區減免3個月租金(當年租期不足3個月的,按實際租期減免)。對減免租金的房屋業主,按減免租金月數給予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困難減免。因減免租金影響國有企事業單位業績的,在考核中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認可。 鼓勵有條件的縣(區)對餐飲、零售企業免費開展核酸檢測,對企業防疫、消殺支出給予補貼支持。2022年原則上給予餐飲、零售企業員工定期核酸檢測不低于50%比例的補貼支持。 2022年繼續實施旅行社暫退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扶持政策,對符合條件旅行社的暫退比例由80%提高到100%,補足保證金期限延至2023年3月31日。開展以保險替代現金或銀行保函交納旅游服務質量保證金試點工作。 完善整治涉企亂收費協同治理和聯合懲戒機制,開展涉企收費檢查,嚴肅查處違反規定的收費行為。及時處理相關投訴舉報,切實減輕服務業領域企業的不合理負擔。
促進服務業領域貨幣信貸總量穩定增長,組織開展金融專家顧問團、融資對接會等政策宣講、融資對接專項活動,建立服務業行業重點名單需求庫,組織銀行精準對接提供融資服務。充分發揮再貸款、再貼現和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工具,引導銀行機構加大對服務業信貸規模支持,并有效降低融資成本。研究開展惠州市首貸拓展專項行動,組織開發粵信融首貸服務專區,探索設立惠州市線下首(轉)貸服務中心,研究開發線上首(轉)貸融資對接平臺,組織銀行主動走訪首(轉)貸客戶,切實緩解企業首貸難、轉貸難問題。鼓勵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加大對符合條件服務業企業的融資增信支持力度,依法依約及時履行代償責任。鼓勵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提高業務額度,簡化審批流程,對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及以下的服務業企業收取的擔保費率原則上不超過1%,對單戶擔保金額500萬元以上的服務業企業收取的擔保費率原則上不超過1.5%。 12鼓勵保險機構開發符合餐飲、文旅企業風險保障需求的專屬保險產品服務 擴大因疫情導致餐飲企業營業中斷損失保險以及旅行社責任保險統保項目的覆蓋面,探索推廣普惠型餐飲業綜合保險、演藝活動取消險、旅行取消險等保險產品,提升理賠效率。 加大文旅企業與金融機構對接力度,推動文旅產融合作,舉辦文化和旅游產業投融資對接會,引導金融機構對符合條件的、預期發展前景較好的重點文化和旅游市場主體加大信貸投入,適當提高貸款額度,推廣隨借隨還貸款。對在廣東股權交易中心掛牌的惠州企業,按照當年掛牌時間先后,對每年前20家掛牌的企業給予一次性獎勵。鼓勵符合條件的惠州市文旅企業到廣東股權交易中心惠州分公司掛牌展示,爭取獎勵資金,拓寬旅游企業多元化融資渠道。支持新型文旅商業消費集聚區公共配套設施建設項目發行新型城鎮化建設專項企業債。 發揮骨干商貿企業對消費引領作用,對我市商貿流通領域中零售、餐飲限額以上企業年度社消零增量分別排前五位的法人企業給予專項資金獎勵。鼓勵商貿流通企業采取多種手段開展促銷活動,支持汽車、家電、百貨零售、餐飲等行業開展促消費活動,重點對舉辦“汽車以舊換新”“汽車下鄉”等活動,給予場地、宣傳推廣費用不低于10萬元/場補助;對餐飲、百貨零售等行業協會舉辦全市性促消費活動給予場地、宣傳推廣費50%補助;統籌抓好消費券發放活動,支持重點商貿企業采取滿減、現金、補貼等形式發放企業消費券;鼓勵各縣(區)發放政府消費券專項行動,按發放消費券實際核銷金額給予一定比例補貼,提振消費市場信心。鼓勵商貿新業態發展,大力發展直播帶貨新業態,培育并發展壯大“產銷一體化”電商平臺,對達到一定規模的電商企業在人員培訓、平臺建設或第三方平臺服務費用等方面給予資金支持。鼓勵“保稅+新零售”新業態發展壯大,鼓勵企業開設更多跨境電商“保稅+新零售”體驗店,對新開設實際使用面積達到或超過300平方米的跨境電商“保稅+新零售”體驗店,按實際使用面積給予500元/平方米一次性資金獎勵,每家店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50萬元。 降低平臺經濟參與者經營成本,鼓勵外賣等互聯網平臺企業根據疫情防控的等級、餐飲商戶的類型、體量等參數,按5%-20%比例下調餐飲業商戶服務費標準。支持餐飲企業做特色擴規模,大力推廣自提、外賣、無接觸配送方式,鼓勵發展餐飲新業態新場景,安排專項資金打造一批特色美食街區,著力培育一批特色餐飲網紅打卡地。鼓勵夜間經濟示范街適當延長營業時間,帶動夜間消費人氣和流量,充分激發餐飲消費潛力。 加強對我市核心商圈的培育和支持,對獲得省級示范步行街(商圈)給予專項資金支持。支持高水平打造粵港澳大灣區(廣東·惠州)綠色農產品生產供應基地,建成大灣區“中央廚房”。鼓勵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企業,對上規模并首次納入限額以上社消零統計的企業,由所在縣(區)予以一次性獎勵,獎勵資金市、縣(區)各承擔50%。 市財政統籌資金作為文旅企業紓困扶持資金,主要用于扶持全市重點旅行社、A級旅游景區、文化藝術院團、演出場館等文旅企業以及文旅促消費活動。鼓勵各縣(區)通過發放文旅體電子優惠券的形式,刺激文旅體市場消費。鼓勵各級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在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原則下,將符合規定舉辦的黨建、公務、工會、會展活動委托旅行社代理安排交通、住宿、餐飲、會務等。允許向旅行社開放代理服務發票事項或由旅行社開具綜合發票,并提供與合同內容一致的費用清單作為費用報銷依據。政府采購住宿、會議、餐飲等服務項目時,嚴格執行經費支出額度規定,不得以星級、所有制等為門檻限制相關企業參與政府采購。鼓勵各級工會組織會員春秋游進景區活動,購買景區景點門票等文體旅游產品和服務,打造惠州手信消費品牌。鼓勵各級各類學校、教育機構開展研學實踐活動,支持符合條件的旅行社及相關運營機構承接研學服務業務。 做好口岸、機場、港口、冷鏈運輸等重點行業“應檢盡檢”重點人群的核酸檢測工作,對于快遞外賣、餐飲等面向公眾的特定服務場所和“暴露性”服務行業的一線工作人員,開展抽樣核酸檢測。對服務業從業人員等重點人群開展新冠病毒疫苗接種,優先在感染高風險人群和保障社會基本運行的關鍵崗位人員中開展加強免疫,并確保目標人群“應接盡接”。 19嚴格落實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綜合組防疫政策“五個不得”的要求 在此基礎上,進一步對服務業行業提出精準防疫要求。不得突破疫情防控相應規定進行封城、封區、中斷公共交通;不得非經流調、無政策依據對餐廳、商超、景區景點、電影院及相關服務業場所等實施關停措施、延長關停時間;不得在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政策要求基礎上擅自增加對服務業的疫情防控措施。
(信息來源:惠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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