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15日,市生態環境局惠城分局(以下簡稱“惠城分局”),成功簽訂今年以來第二宗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賠償協議。 2023年5月,惠州市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該化工公司”)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未做好儲存設備的檢查,致使儲罐濃硫酸轉移時發生泄漏事件排放到廠區圍墻外,未向相關監管部門報告,也未及時啟動突發環境應急預案,僅用清水對地面進行沖洗,導致泄漏的濃硫酸和沖洗水排放至外環境,造成環境污染。惠城分局執法人員發現后,立即指導該公司開展了應急處置。同時,對該公司的環境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并啟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 
9月8日,惠城分局采取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組織召開了該公司突發環境事件環境損害鑒定評估專家會,與會專家聽取了關于該事件的情況匯報,審閱了相關材料,出具了《突發環境事件環境損害鑒定專家評估意見》。9月15日,惠城分局開展生態環境賠償磋商會,磋商過程中,執法人員細致耐心地宣講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的必要性、重要性,對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涉及的各項流程和費用進行一一解釋和說明。經過磋商,該公司對其行為后果的違法性和危害性有了充分的認識,認可損害賠償的各項條款以及費用,同日簽訂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協議,賠償金額共計人民幣5萬余元。

本宗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惠城分局首次采用了線上、線下同步會議的工作方式,提高了協商流程的效率,降低了協商的費用,簡化了流程,有效縮短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辦理時間。下來,惠城分局進一步做好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工作,減少行政、司法資源消耗,降低政企矛盾沖突,讓“示范”帶動“規范”,讓自覺維護、自覺賠償形成社會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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