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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我市根據《環境監管重點單位名錄管理辦法》(生態環境部令
第27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制定并發布《2024年惠州市環境監管重點單位名錄》(以下簡稱“名錄”),共有431家單位納入該名錄。 名錄按《管理辦法》要求主要分為六類,其中水環境重點排污單位226家、地下水污染防治重點排污單位2家、大氣環境重點排污單位133家、噪聲重點排污單位6家、土壤環境重點監管單位32家以及環境風險重點管控單位221家,共620家次。同一企業事業單位可以同時屬于不同類別的環境監管重點單位,經篩選出重復單位后,實際納入單位431家。列入名錄單位應主動落實《管理辦法》要求,依法履行自行監測、信息公開等生態環境法律義務,采取措施防治環境污染,防范環境風險。 接下來,市生態環境局將切實加強監督管理,促進生態環境質量改善,確保企業達標排放,督促企業主動公開環境信息、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切實履行環保責任,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持續推進生態文明建設。 點擊進入“惠州市生態環境局”政務官網重點排污企業事業單位環境信息公開專欄查看《2024年惠州市環境監管重點單位名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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