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暢通群眾監督舉報途徑,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的通知》(中辦發〔2021〕40號)、《教育部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開展藝考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教監管廳函〔2022〕14號)關于規范面向中小學生社會競賽專項治理行動的要求,全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均設立了校外培訓(含藝考培訓)、中小學生社會競賽活動的投訴、舉報、咨詢電話和郵箱,受理相關投訴舉報、咨詢答疑。 一、投訴舉報、咨詢答疑受理范圍:面向中小學生的校外培訓機構(含藝考培訓)資質、課程、師資、招生、收費、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等方面問題,以及面向中小學生的各類社會競賽活動問題。 二、舉報反映方式:如需舉報校外培訓機構(含藝考培訓)、中小學生社會競賽活動以上方面問題的,請按公布的舉報、咨詢電話和郵箱向培訓機構(含藝考培訓)、中小學生社會競賽活動主辦單位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門反映、咨詢(詳見附件)。其中,投訴舉報要求有具體線索材料和佐證資料。以個人名義反映的提倡實名制,以單位名義反映的應加蓋本單位印章。 三、舉報電話受理時間: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附件:惠州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關于校外培訓機構(含藝考培訓)、中小學生社會競賽活動投訴舉報咨詢電話和郵箱的一覽表.docx
惠州市教育局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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