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雙減”決策部署,解讀宣傳《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推進校外培訓依法治理,規范校外培訓辦學行為,保障中小學生身心健康和人民群眾合法權益,11月27日下午,大亞灣開發區教育文化衛生健康局舉行《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普法宣講會,邀請廣東省法學會地方立法學研究會會長、廣東外語外貿大學研究基地主任、法學博士朱最新教授開展宣講,區教育文化衛生健康局有關負責人、執法人員,全區校外培訓機構負責人、校外培訓社會監督員共同參加宣講會。
宣講會主要包含法治理論和專業知識講解、執法案例分析、現場交流互動等環節:一是解讀《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朱最新教授對處罰原則和適用、實施機關和管轄、違法行為和法律責任、處罰程序和執行、執法監督等內容進行系統講解,確保校外培訓全面規范、依法治理。二是分析執法案例。北京市盈科(廣州)律師事務所律師通過以案釋法,強調擅自舉辦校外培訓機構、變相開展學科類校外培訓、違法進行廣告宣傳等常見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對合法合規開展校外培訓提供法律指導意見,進一步提升校外培訓從業人員的法治意識和法治素養。三是現場交流互動。執法人員、校外培訓負責人分別結合工作及經營方面與宣講專家進行深入交流。 會上,區教育文化衛生健康局相關負責人強調,將繼續深入貫徹落實《校外培訓行政處罰暫行辦法》,探索校外培訓執法部門協同有效模式,不斷提升校外培訓執法水平,助力校外培訓治理工作走深走實,推進中央“雙減”決策部署落地見效。 (惠州大亞灣開發區管委會教育文化衛生健康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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