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要進一步簡政放權,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近年來,我市堅持以轉變政府職能為核心,開展了第五輪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為營造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提供了保障。2013年11月11日,市政府召開十一屆49次市政府常務會議,會議審議并通過了《惠州市第五輪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調整事項目錄(第二批)》,現已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目錄》取消行政審批事項32項,下放實施的行政審批事項19項,承接國務院、省政府下放事項140項,接受省政府委托事項4項。通過這一輪行政審批事項的調整,我市進一步加大了簡政放權的力度,為建設效能政府、激發社會和市場活力、促進經濟社會科學發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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