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圍 1、雙方初婚的育齡婦女(再婚家庭三孩生育服務登記,待省新政策明確后實施)。 二、辦理依據 1、《省衛生健康委轉發國家衛生健康委關于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決定〉的通知》(粵衛人口函〔2021〕12 號) 2、《廣東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生育登記和再生育審批的暫行管理辦法》 三、實施機關 實施機關:惠州市各鎮街衛生健康部門。 四、申請材料 1、男女雙方身份證或男女雙方戶口簿 2、結婚證 3、現居住地辦理需持女方的居住證 4、一、二孩出生醫學證明 五、辦理時限 法定期限:7個工作日 法定期限說明:對材料齊全,經核實個人信息和婚育情況無誤的,辦理機構應自受理之日算起7個工作日內辦理。 承諾期限:7個工作日 承諾期限說明:對材料齊全,經核實個人信息和婚育情況無誤的,辦理機構應自受理之日算起7個工作日內辦理。 六、審批收費 免費服務 七、辦理流程 1、窗口辦理流程: ①申辦:辦事人攜帶辦事材料原件,前往女方戶籍地、男方戶籍地或女方居住地鎮街衛生健康部門的任意一個辦事窗口進行申辦材料遞交。 ②受理:鎮街衛生健康工作人員對辦事人填寫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進行初審。若初審通過,將辦事材料形成電子化材料上傳至系統,提交給男女雙方戶籍地核實。 ③核實:戶籍地所在鎮街衛生健康工作人員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核實。 ④領證:核實結果為通過,則辦事人可前往女方戶籍地、男方戶籍地或女方居住地鎮街衛生健康部門的生育登記服務窗口自取。 八、辦理方式及地點 夫妻雙方戶籍地或女方居住地的鎮街衛生健康部門(服務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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