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規模和建設內容:總占地面積約1810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積約2600平方米,其中計容積率面積4500平方米,包括改造行政樓1400平方米,改造禁毒專區400平方米,新建法治展館及禁毒展館2700平方米;改造集散中心、法治公園及宣誓廣場13600.00平方米。項目估算總投資為2808.07萬元,其中工程費用2328.63萬元,工程建設其他費用345.72萬元,預備費133.72萬元。建設資金來源方式請按照惠州市人民政府十一屆150次常務會議紀要執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和《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辦法》有關規定,核準項目設計、建筑工程、安裝工程、監理、設備、重要材料、其他實行全部招標,采用委托招標的組織形式和公開招標的方式執行。鑒于該項目勘察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0萬元以下且項目總投資低于3000萬元,可不采用招標方式,按政府采購規定執行。
|